湖北兴发集团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 13 张,
实际收到表决票 13 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斯帕尔化学(BVI)有限公司持有的宜昌
枫叶化工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收购斯帕尔化学(BVI)有限公司持有的宜昌枫
叶化工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7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
议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备案通知书》,公司拟开展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具体开展业务如下:境外外汇
资金境内归集;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集中调
配;经常项下集中收付;经常项下轧差净额结算。根据备案通知书,
公司可集中调配的外债额度为 3.67 亿美元,可集中调配的对外放款
额度为 7 亿美元。为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公司将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西陵支行开立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
户。公司授权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办理上述业务的具体事宜,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