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平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申请授信的议
案》
为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拟向海口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 7 亿元综合授信。信息如下:
一、授信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金额:人民币 60,000 万元
申请期限:3 年
利率:基准利率上浮 0.25 个百分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二、授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授信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申请期限:1 年
利率:基准利率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
关融资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