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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6-13 9:29:40 点击数: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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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
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共计
4,001,4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54%。
根据上交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等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现就上述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
(二)截至本公告日,开投集团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29,094,597 股,占公司
总股本 30.67%。
(三)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计划在连续 12 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截至本公告日,开投集团共增
持公司股份 4,001,400 股,占总股本的 0.5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宁波热电控股股东开投集团计划
在连续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增持宁波热电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宁
波热电已发行总股份的2%,以稳定股价。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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