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电子关于国有股东股权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厦华电子”)
于 2016 年 2 月 3 日、2016 年 2 月 6 日、2016 年 3 月 8 日和 2016 年 5 月 12 日
刊登了《关于国有股权拟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部
分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关于国有股东与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以及《关于国有股东股权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单位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
确认书”,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厦华电子2617
万股股份过户至王春芳先生户下。截止本公告出具日,王春芳持有厦华电子股份
2617万股,持股比例为5%。
王春芳与公司董事长王玲玲为兄妹关系,系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出具日,
王春芳、王玲玲、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3,453,272股股份的
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60%。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