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就朗迪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113 号文同意,朗迪集团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6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73 元,共计
募集资金 27,776.6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88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188.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以下简称“天健”),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 号)。
根据《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承
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实施 实施 项目总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
号 地点 主体 投资 投资金额
武汉市汉南区发展 武汉市汉南区环
空调风叶生产项湖北 武汉
1 和改革委员会:登 境保护局:南环14,321 11,840
目武汉 朗迪
记备案项目编码: 管【2011】50 号
2011011339590085
350 万套商用空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 宁波市环境保护
浙江 宁波
2 调风机及研发中 委员会:甬发改备 局:甬环建表15,47911,350
余姚 朗迪
心 【2011】106 号 【2012】4 号
合计 29,80023,190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29,8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为
23,190 万元,其余部分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
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根据监管机
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手续,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了募投项目的
建设。截至 2016 年 4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10,649.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比例(%)
建设投资 合 计
资金
空调风叶生产项目 14,321.00 5,368.385,368.38 37.49
350 万套商用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