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薪酬执行情况
及 2016 年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董事、
监事 201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6 年薪酬预案》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6 年薪酬预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上述议案经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拟定并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
定,认真执行了有关的 2015 年薪酬预案并规划了 2016 年薪酬预案;
二、薪酬方案合理有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任务设定相适应,并充分体
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附 1:《公司董事、监事 201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6 年薪酬预案》
附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6 年薪酬预案》
独立董事:周国良、王津、方青、刘晓鹏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