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16)第 000391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审计报告 1-2
二、已审财务报表及附注
1、资产负债表 3-6
2、利润表 7-8
3、现金流量表 9-10
4、股东权益变动表11-14
5、财务报表附注15-104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正文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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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和信审字(2016)第 000391 号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财务报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 1-12 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永泰能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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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泰能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永泰能源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12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2016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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