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5 年任职期间,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 201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戴武堂先生和王春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杜书伟先生和郭文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刘春
芝、戴武堂、王春华三人。
(一)独立董事简介
1、刘春芝:女,汉族,1949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毕业,长期从
事企业管理工作。曾任武汉卷烟厂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戴武堂:男,土家族,194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教授,长期从事经济学教育和研究工作。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经
济研究所教授、所长;武汉东湖学院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省
重点专业电子商务负责人;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省重点学科工商管理首席负责人;
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农业电子商务副主任;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院
教授、院长。2015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王春华:男,汉族,1971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长期从
事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曾任湖北金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三九集团财务部
部长助理;深圳毅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2015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均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
们也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1 次董事会和 14 次股东大会,我们能够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尽诚信勤勉之义务,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
列席了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参加是否连续
姓名亲自委托 出席股
参加董 通讯现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出席 东大会
事会次 会议会议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次数 的次数
数 次数次数议
刘春芝 2121183 00 否 14
戴武堂 1818153 00 否 12
王春华 1818153 00 否 12
杜书伟33 3 0 00 否 0
郭文峰33 3 0 00 否 1
(二)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1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
展情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
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和研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和报告,并结合个人的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
会议沟通、安排现场考察、发放资料等方式,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不存在影响我们发挥独立
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 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人事变动、关联交易、
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会计估计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独立意
见,并密切关注公司担保事项和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交易的必要性
与价格的公允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进行了年度内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通过董事会、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