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16-02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增加公司2016年度所有者权益
及净利润11,860万元。
一、概述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上述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情况
为增强竞争力,“十二五”期间,公司加大了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
度,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完成了公司所有矿井瓦斯抽放、通风、
安全监控检测系统的更新和改造,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并
定期检修和维护,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提高了机器设备的
使用性能、装备水平和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实际上延长了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五条“企业
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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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
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联
合各分子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
因此,为使公司资产价值流与实物流相匹配,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公司决定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
案如下:
项 目调整前使用年限 调整后使用年限
房屋8-35 10-40
建筑物15 13-25
动力设备11 18
传导设备15 15-28
生产设备7-10 10-15
运输设备612
工具仪器及管理工具5-18 12-14
(二)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用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影响。经
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 14,210 万元,增加 2016 年度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
11,860 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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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
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的反映
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对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贵州盘江
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如适用)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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