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44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
债券简称:11 永泰债、12 永泰 01、12 永泰 02、13 永泰债、16 永泰 0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合作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设立基金概述
根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单一能源向能源、物流、投资
转型发展的战略,公司通过子公司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资管”)与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石投资”)、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金石投资”)共同发起设
立三峡金石(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峡金石基金”),
基金募集规模 50 亿元,华昇资管认购 10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存续期限为 5+1+1
年,主要投资:环保、新能源、新经济、国企混改、红筹回归及中国制造 2025 等领域。
华昇资管、三峡资本和金石投资为有限合伙人,三峡金石投资为普通合伙人。
本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增加临时提案形式
提出,于2016年5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三峡金石投资作为本次设立的三峡金石基金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其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6 层 8 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1
5、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16 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7、主要投资领域: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新经济领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
革;红筹回归;中国制造 2025 及其他领域。
8、股东情况:金石投资持股比例 60%,三峡资本持股比例 40%。金石投资系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下属全资的券商直投子公司。三峡资本为中
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系三峡集团的资本运
营服务、财务性投资及新业务孵化平台。
中信证券是目前中国市值规模最大、行业资本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拥有丰富的
客户资源群体,在投资银行、研究分析、经纪零售、资产管理、资本中介等业务领域
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作为中信证券的战略投资平台,金石投资是中国规模及业绩领先
的券商直投公司,先后获得《上海证券报》“卓越机构投资奖”、《21 世纪经济报道 》“最
佳券商直投机构奖 ”、福布斯“中国最佳投资机构”以及清科集团“最佳私募股权投资机
构”和“最佳退出投资机构”等荣誉。
三峡集团是世界最大的水电开发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之一,在清洁能
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拥有丰富的产业运作经验,能够提供优质的产业资源和整合平台。
三峡资本依托三峡集团强大的资金实力及境内外产业布局,开展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具有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产业
整合及资本运作的先发优势 。
9、管理模式:普通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
进行专业决策。
10、主要管理人员:三峡金石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为张佑君,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邱
志千、胡晗。
三峡金石投资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设立,目前尚未开展业务,其已完成作为证券
公司直投子公司直投机构的登记工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本公司亦无相关利益安排。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三峡金石(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名称以最
2
终监管核定为准)。
2、基金目标募集规模:50亿元;其中:华昇资管认购10亿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债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财务顾问。(以企业登
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出资方式及安排:三峡金石基金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普通合伙人
三峡金石投资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占其出资比例的2%。华昇资管作为有限合伙人拟
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为10亿元,占其出资比例的20%。三峡金石基金的认缴出资由
各合伙人按协议规定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经确认后缴付到位。
6、存续期限:5+1+1年。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三峡金石基金将设合伙人会议作为其全体合伙人的议事机构。合伙人会议分为定
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
限合伙人报告投资情况;临时会议主要讨论有限合伙协议所约定的特定重大事项。
三峡金石基金的决策机构是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峡金石投资下设投
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管理团队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项目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
出进行专业决策。三峡金石投资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执行投资业务。
2、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三峡金石基金根据《合伙企业法》在中国设立,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遵循《合
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有限合伙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三峡金石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有限合
伙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成的权利;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华昇资管作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财产份额及获取相应投资回报权利;
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管理费: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
和的2%;投资期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