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公告编号:临 2016-035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19,259,410.24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598,842.2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59,884.22 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43,720,970.98 元,2015 年末未分配
利润为 162,259,929.00 元。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
心、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15%”的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 2015 年度
的经营盈利情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
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让公司的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
展、做大做强的需求,增强流动性,就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作出了提议。
2016 年 2 月,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9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有 8 名激励对象参与此次股权激励并
均已书面确认在 2016 年 4 月 15 日前将自筹资金缴纳至公司财务部专门账户上。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将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将由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的 120,400,000 股变更为 121,900,000 股。
公司现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 121,9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送红股 10 股(含税),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30,475,000.00 元 , 合 计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为 人 民 币
121,9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同时,以总股本 121,9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21,900,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 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365,700,000 股。
本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