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16-00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伟明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5]8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00万股,发行价格11.27
元/股。
截至2015年5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580.00 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16,166,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商 发 行 费 用
4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9,166,000.00元,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账号为19299901040023201的账户,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7,692,844.33元,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473,155.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39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15 年5 月25 日募集资金期初余额451,473,155.67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80,000,000.00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0,000,000.00
加:2015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423,606.53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523,178.08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19,940.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
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温州农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伟明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会同本公司、中金公司及
温州农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
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元)
19299901040023201 协定存款户2,419,938.91
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
19299901040023334 协定存款户 1.37
合计 2,419,940.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偿还12,000万元银行贷款项目通过100%控股子公
司温州公司增资的方式加以实施。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向温州公司增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投项
目。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对温州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存储
在温州公司在温州农行设立的专户中,并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