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或“公司”)2016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1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4,105.58 万 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每 张 面 值 1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105,58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1,055,8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
人民币 4,064,524,2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024 号
鉴证报告。
二、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其中广汽集团 拟通过募集资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计划总投资
拟投资 金投入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汉兰达 技改项目/新品
1 72,756 12,128 12,128
换代建设项目 研发项目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 扩产项目/新建
2473,673 80,000 80,000
公司广州分厂项目 项目
1
其中广汽集团 拟通过募集资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 计划总投资
拟投资 金投入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
3 主品牌乘用车产能(20 万辆/ 扩产项目 422,341144,000 105,402
年)扩建项目
广汽传祺 GA5 换代车型(A68) 技改项目/新品
448,000 37,28432,839
项目 研发项目
技改项目/新品
5 广汽集团 A28 车型项目50,000 39,30837,650
研发项目
技改项目/新品
6 广汽集团 AL 车型项目 67,668 47,49743,415
研发项目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产
7扩产项目 354,745 59,12459,124
能及增加新品种建设项目
8 广汽商贸融资租赁增资项目 增资扩股41,500 41,50040,000
合计 410,558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对拟投
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或者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
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按时启动及顺利运行,公司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截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