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公司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以一次
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
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
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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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提请股东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
(六)上市场所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
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转让,具体交易场所提请股
东授权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
情况予以确定。
(七)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下述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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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
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
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办理并确定担保相关事项、是否设置
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
的期限和方式、交易方式、债券上市地点、评级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
宜以及在股东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
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
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等,并根据审批机关及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提请股东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届时市场条件对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
行及上市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发行及债券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
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
律文件等);
7、根据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公告等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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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
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