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及配套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3 号《关于核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核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了 62,536,443 股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2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7,999,997.96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7,999,997.96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沪众会字[2013]第 5402 号)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599,364.25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2,226.24
减:手续费支出:-
减:本年度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1,590.4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2013 年 11 月
7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
套融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在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了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
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用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
续。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负责执行;权益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发展部同财务部负责执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由独
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进行监督,独立财务顾问可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 行账号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 601336844 601,590.4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8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7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