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
独立、客观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亲自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换届改选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
改选,选举钱学仁先生、周斌先生、于世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育红女士、于渤先生、姜占菊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于世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学仁、周斌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周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于世伟为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钱学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钱学仁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斌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的顺利换届和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的组建,保证了各项工
作的正常开展。
(二)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钱学仁先生:男,生于 1966 年,中国国籍,博士,东北林业大学教授(二
级),博士生导师,学术名师。现为东北林业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学科带头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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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林业部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东北林业
大学拔尖人才。曾兼任高等学校林科学科林产化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第
四届 ISETPP 学术委员会委员、201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特邀评审专家。现兼
任中国造纸杂志社编委、《生物质化学工程》杂志编委、《造纸科学与技术》杂
志编委、黑龙江省造纸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工作组组长、中国造纸学会特种纸专
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制浆造纸工程重点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委员。
周斌先生:男,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博士。2000-2003 年 6 月任北京
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 7 月-2008 年 2 月任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
务所律师,2008 年 3 月-2009 年 2 月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 3
月-2010 年 2 月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中伦(成
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煤产业基金独
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清华大学 FMBA 专业《公司法证券法》课程讲师、中国
人民大学财金学院专硕校外导师。
于世伟女士:女,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曾任牡丹江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任业务部主任、项目负责人。现任牡
丹江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5年,在我们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报告期
以通讯方续两次
独立董事 内应参 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
式参加未亲自
姓名 加董事 席(次)(次)(次)
(次)参加会
会(次)
议
钱学仁44 30 0 否
周 斌 44 30 0 否
于世伟44 00 0 否
姜占菊44 00 0 否
杨育红43 31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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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连
报告期
以通讯方续两次
独立董事 内应参 亲自出委托出席 缺席
式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