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松辽汽车”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松辽汽车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34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60,030.8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48 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3,889,999,0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529,517.65
元,募集资金净额 3,847,469,562.35 元。
截止 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79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274,704,282.35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 元;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3,274,704,282.35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274,704,282.35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74,040,508.52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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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
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松辽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
集资金存放于上述银行。本次签订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广州
391050100102935981,428,000,000.00 286,107,559.96活期
环市东支行
兴业银行广州
391050100100293624 2,320,000,000.00 287,921,207.12活期
环市东支行
兴业银行广州
391050100100293747100,999,080.00 11,741.44活期
环市东支行
合 计3,848,999,080.00 574,040,508.52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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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
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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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47,469,562.3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74,704,282.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