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现将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 号)核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3,588,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1,025,500.00 元,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5]1019 号)进行验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4,620,835.74 元,
其中,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2,078,000 元,媒体资源建设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 222,542,835.74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223,
323.43 元(包括 36,870,000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0,353,323.43 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及保荐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
议各方亦严格遵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的责任及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90,353,323.43 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45,044,878.29
账号:21618010010010283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45,302,183.45
账号:110147407160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6,261.69
账号:980601548000005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向两个募投项目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 274,620,835.74 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109,756,336.90 元),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
109,756,336.9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
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自筹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份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 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87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就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运用不超过 36,87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上海龙韵广告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
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计使用闲置资金 36,87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
占总获批金额的 100%,目前尚未到归还时间。
(四)、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媒体资源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新疆逸海电广传
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100%全资子公司)、西藏龙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
司 100%全资子公司)、上海鸿图大洋广告有限公司(公司 100%全资子公司)、四
川竟成龙韵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51%控股子公司)以及石河子盛世飞扬
新媒体有限公司(公司 51%控股子公司)五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媒体资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子公司作为“媒体资源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使
用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子公司名称与公司关系
(元)
1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 公司 100%全资子公司 36,300,000.00
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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