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71 公司简称:天目药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与
财务报告、合同协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物资采购和存货管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销售业务、担
保业务、关联交易、预算管理、内部审计与监察、社会责任、信息管理系统等。
1、治理结构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明确“三
会”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确保“三会”的运作合法、有效,保障“三会”决议的落实和执行
到位。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发展规划以及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能够把控公司发展的方向,监督经营层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辅导和监督公司的运营管理。
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能够独立发表建议和意见,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
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明确,能够
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形成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科学决策、良性运行和执行
有力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和人员构成均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下属
子公司都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治理工作的良好开展。
2、子公司管理
子公司委派董事管理办法、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子公司业务授权审批办法、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全面、完整,相关制度得到了
一贯有效的实施,能够有效地管控子公司的财务、战略、经营政策和重大业务活动。
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要求。母公司向子公司派任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实现对子公司
管理的目的和要求。
子公司责任目标支持母公司整体目标。对需要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业务,母公司对子公司制定了相
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