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作为中
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衡设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针对中衡设计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
入计划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4 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9.97 元,募集资金总
额 44,9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68.4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86.5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691 号)。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8,580.0018,580.00
2 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10,500.0010,500.00
3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609.00 2,609.00
4 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14,000.00 9,997.24
合计45,689.0041,686.24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衡设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1,686.5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747.24
2015 年 1-9 月:14,747.2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
1 18,580.00 18,580.00 14,747.24
改造项目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
2 10,500.00 10,500.00
项目项目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
32,609.002,609.00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
49,997.249,997.24
金项目金项目
合计 41,686.24 41,686.24 14,747.24
二、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情况及原因
“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开具保函占用的保证金及工
程项目中日常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 31 市上市以来,公司
综合竞争力得到了极大提升,资本实力和商业信用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目前工程
总承包业务开具保函均通过信用担保的形式,不需要占用保证金。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拟通过在北京、杭州、南通、宿迁投资
设立四个分(子)公司,建立与完善全国性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根据勘察设计
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公司自身的业务布局及发展规划,南通子公司、杭州
分公司、宿迁分公司目前暂无资金投入计划。
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
目”投资资金用途由“保函费用及工程项目中日常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变更为
“工程项目中日常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用途由“在北京、杭州、南通、宿迁投资设立四个分(子)公司”变更为
“投资设立北京分公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北京分公司的建设。
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
1、“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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