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证券简称:维格娜丝公告编号:2016-007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
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99.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0.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4063.99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8135.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928.3 万元,并且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 W[2014]B129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4,979.82 万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投项目“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项目”中的 290,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
10,974.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4,979.82 万元,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00 万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336.13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之内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购买本次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
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
品,风险可控。拟采购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
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
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
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
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维格娜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维格娜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