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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6-1-25 19:29:00 点击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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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ANGJIAGANG FREE TRAD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27-28 层)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零一六年一月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预

案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作的任何决

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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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经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

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保税科技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对

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8 月 14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向上取 2

位小数),即 6.72 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839.1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5、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78.75 万元,最终实际募集资金

额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额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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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长江时代固体仓储类资产10,929.5010,929.50



2 偿还银行贷款 8,149.25 8,149.25



合计 19,078.7519,078.75







7、根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0,929.50

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已经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保税科技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

持股计划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1实际出资设立;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向长江时代收购其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及偿还银行贷

款。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

了利润分配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分红情况及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等,详见本预案“第五节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的说明”。



10、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

运输公司驾驶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8 月 7 日(本次保税科技《员工持股计

划方案表决及认购意愿申请表》等认购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不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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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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