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16-009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烟台一路 8 号
公司五楼电话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60,00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4.7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王亚非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因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于海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
A股 360,000,000 1000 0.000 0.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步勇、孙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