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公告编号:临 2016-01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情况紧急,公司无法提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
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议案》
近期股票价格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二级市场走势等多重
因素影响波动较大,为树立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0
亿元,且回购价格不超过 5.20 元/股。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11。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12。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