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作为重庆
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 对再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并于201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800万股。
2015年5月1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5年5月26日,根据公司201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公司以6,8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
币0.20元,每股送0.5股(含税),每股转增0.7股。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
本由6,800万股增加至14,96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1,22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4,96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尚未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112,2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5%。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股东对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茂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
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自然人股东殷佳、陈志雄、邓刚、张汉成、向宓、秦弘以及法人股
东上海广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玉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
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郭茂、监事邓刚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人的行为与承诺不符,由此产生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上述承诺
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就其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承诺如下: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减持:
1、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
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3、减持数
量: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
禁限售股总数的2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
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总数的40%;4、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限届
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
所持剩余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广岑、西藏玉昌、殷佳)就其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
承诺如下: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
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减持: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
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
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3、
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
限售股总数的25%;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
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数的50%;4、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计划;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
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所持剩余
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
锁定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再升科技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2.再升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为 33,660,000 股 ,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22.5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8名,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
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
序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
号数量(股)流通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上海广岑投资中
111,220,0007.50% 11,220,0000
心(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