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东方电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948号),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3,535万股,包括发行新股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8.2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5,7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12.46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22,194.5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4]212号)。
二、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和2014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如
下: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项目名称
(万元)
1 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22,276.46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所需,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
资金到位前,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先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
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前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宁波东方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东方电缆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16年1月12日,东方电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1月12日,东方电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电缆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待东方电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作为东方电缆本次发行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东方电缆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西部证券认为:
东方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东方
电缆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东方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
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西部证券对于东方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亮 祝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