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21 股票简称:上海电力公告编号:临2016-03
债券代码:122231 债券简称:12上电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 上电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4.55%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4.55%
起息日:2016 年 3 月 4 日
根据本公司于 2013 年公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
本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 上电债,债券代码:122231,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2 上电债”存
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即“12 上电债”的未被回售部分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票面年利率仍维持 4.55%不变(注: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 上电债。
3、债券代码:122231。
4、发行规模: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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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4.55%,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发行人有
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2 上电债”存续期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即“12 上电债”的未被回售部分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年利率
仍维持 4.55%不变。
7、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
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
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 2018 年 3 月 4 日
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
2016 年 3 月 4 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 2018 年 3 月 4 日兑付。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 3
月 4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债权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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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
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 3 月 4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3 月 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4 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3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2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公司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王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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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连萍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268 号
电话:86-21-23108886
传真:86-21-23108717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寻国良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4374
3、托管人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