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董事会秘书处
2016 年 1 月 19 日
目录
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二、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
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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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结束,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等发生相应变
更。现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公司现行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9,828,384 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99,801,033 元。”
2、原《公司章程》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外资比例小于 25%)。”
3、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859,828,384 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1,859,828,384 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199,801,03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199,801,033 股。”
4、原《公司章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
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
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前
述第(三)项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现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 8 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
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前述第(三)项股东
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5、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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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管理、薪酬与考
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
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此外,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2、检查战
略规划落实情况;3、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
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财务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
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4、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核公司的内控制度。
(四)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管理、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
审查决定。此外,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其规划并提
出预案和建议;2、审议有关重大的项目投资、重大资产处置、关联方交易等事项的提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3、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
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1、审议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主要
范围、职责及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现金和股权激励计划等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2、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3、审查
公司其他员工(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财务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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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制订及实施情况;3、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及实施情况;4、审
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有关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审议有关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修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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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