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 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公 告 编 号 : 2015-096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郎溪县签署 PPP 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框架协议简介:本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政府签署了《S214 工
程 PPP 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采用 PPP 模式就“S214 工程(四、
五期及连接线)”投资建设开展合作,合作项目工程投资总金额 11.762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初步框架性协议,合作实施过程中
具体内容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须以双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文件为准;本
次合作期限较长,增加了合作的风险;此外 PPP 合作模式兴起时间不长,尚未完
全成熟,可能面临政策调整、运行模式调整等风险。
本次签订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政府签署了《S214 工程 PPP 项目
投资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采用 PPP 模式就“S214 工程(四、五期及连
接线)” (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建设开展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模式概述
本项目拟采用 PPP 模式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由郎溪县人民政府(以下
简称“甲方”)与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组建合作项目公司。项目公
司注册资本金暂定 2.5 亿元人民币,其中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20%,乙方以货币
方式出资 80%;注册地为郎溪县。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
公司享有投资收益和特许权经营等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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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项目四期工程已处于在建状态,四期工程在完成交付后采取 TOT 方式
(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转让给项目公司进行运营,运营期内道路由由乙方负
责运营维护。五期工程及连接线工程由乙方采用 PPP 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移交、
运营(参照国务院第 613 号令第 9.3 条款)。
二、合作项目简介
本次合作项目为 S214 工程(四、五期及连接线),其中,四期工程(自县
城区至十字段),长 15.15 公里,投资为 5.412 亿元(其中建安费 4.912 亿元,
征迁费用 0.5 亿元);五期工程(十字至姚村段),长约 11 公里,投资为 5.55
亿元(其中建安费 5 亿元,征迁费用 0.55 亿元);连接线工程(姚村至广德界),
二级公路,长 3 公里,投资约 0.8 亿,合作项目工程投资总金额 11.762 亿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 12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9 年。合作期限从项目公司
注册成立之日起算。
(二)项目建设
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政府监
督,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其中: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本项目的征
地和拆迁工作,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权经营期间
对土地使用权的独占性。乙方具备相应公路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相应的公路、
市政道路(含桥梁)项目经验的社会资本,乙方除与甲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外,
还有权为项目公司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响应 PPP
招标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方,然后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根据中
标条件与乙方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
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
和风险。
(三)投资约定
项目的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维护、管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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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投资人的正当合理的投资权益,双方约定,建设期内,实行过程中间
计量确认投资额,审计部门跟踪审计确认,运营期内,运营、管理等费用按相关
规定计算投资额,各项投资额均按约定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
投资年化收益率暂定为 7%。
(四)移交补偿及付费机制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采用补偿移交模式,项目交验合格后,每年年底,甲
方按等额方式偿付乙方建设投资额及投资收益,运营期的运营维护投资(如有)
按当年投资在次年末偿付运营维护投资额及投资收益,各项偿付资金支付完成后,
项目资产由项目公司移交给甲方。
本项目的投资偿付资金来源:1、项目运营收益和特许经营收益;2、上级专
项补助;3、项目沿线土地开发收益;4、道路沿线服务设施经营收益;5、道路
内广告收入;6、缺口部分县财政全额补助。
甲方应确保按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偿付投资人的投资及收益,逾期按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违约金。
(五)合法合规约定
当前,由于项目 PPP 模式尚处在试行阶段,双方认为,在基本保证本项目的
合作模式合规合法前提下,先行先试,如有抵触和偏差,合作模式可以优化调整,
但应保证本框架内确定的投资人收益不受损害。
(六)特许经营收费权约定
本项目为 PPP 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为公路收费及公路产权范围内的经
营开发收益,项目公司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合作期限为 12 年。
1、计价原则
本工程计价原则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工程
量计价。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估算量,具体实施按实际发生数量计列。
2、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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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按公路工程 08 定额以及相关配套调价文件为依据计算工程造价不下
浮。人工费按照市场价或是双方约定的原则进行调整;材料价格按照施工期季度
信息价或市场价确定。
3、进度款支付
项目进度款支付具体办法在施工总承包协议中另行确定。
4、工程审计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行跟踪审计。最终完成工程量产值经财政按相关规
定评审后,以财政评审的数额作为最终决算数额。
(七)融资及支付担保
融资担保:双方约定,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各自负责与投资额相匹配的融资
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特许经营收费权质押担保、服务区可出让土地质押担保、
县人大批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财政承若函担保等。
支付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