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 2015-088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 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聘
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以上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其中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 2012 年
度和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均尚未使用完毕,东吴证券对公司尚未使
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根据会议决议精神和发行需要,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国泰君安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
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国泰君安委派保荐代表人郁韡君先生、蒋杰先生具体
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东吴
证券终止了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东吴证券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持续督导期至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国泰君安委派郁韡君先生和蒋杰先生负责具体督
导工作。
公司将尽快与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及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
披露。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2 日
郁韡君先生:2008 年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保荐代表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保
荐代表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保荐代表人,金风科
技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保荐代表人,上港集团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
保荐代表人,浦发银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东方雨虹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锦州港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的保荐代
表人,上港集团 201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长江投资 2009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上港集团 2008 年分离交易可转债项目的项目协办人。
曾参与了金风科技 201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上港集团 2011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项目、浦发银行 201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锦州港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项目、浦发银行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
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蒋杰先生:2012 年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最近三年内,蒋杰作为签字保荐代
表人完成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现担任张家
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保荐代表人,海南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保荐代表人。蒋杰在过往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
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