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32股票简称:*ST 新梅编号:临 2015-06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评估事务所相关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来的《关于
评估报告部分财务数据更正的情况说明》,称其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向本公司
出具的《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天目中路 585 号
新梅大厦部分房地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 1675 号)(该评估报告全
文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中部分财务数据存在错误,
需予以更正。具体情况为:
评估报告第三部分“评估对象与范围”中“账面净值 18,840,281.07 元”
应更正为:“账面净值 46,207,821.46 元”;报告第十部分“评估结论”中“评
估增值 9,412.35 万元,增值率 499.59%”应更正为“评估增值 6,675.60 万元,
增值率 144.47%”。因此,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销售新梅
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64)中,“三、交易标的情
况评估增值 9,412.35 万元,增值率 499.59%”也相应更正为“评估增值 6,675.60
万元,增值率 144.47%”。除上述更正事项外,评估报告及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更正事项不影响本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第 18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对
外出售的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的评估值。更正后的评估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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