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证券简称:宏昌电子公告编号:2015-05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
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56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
条件,我们同意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以 2015 年 12 月 2 日为授予日,向 1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0 万股限制性
1
股票。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