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公告编号:2015-04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一
致行动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保”)的通知,华安财
保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特华投资或其关联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
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情况
华安财保于 2015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 4,793,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5%。
华安财保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73,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8 %。
上述期间增持后,华安财保持有公司股份 8,667,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3%。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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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司股份走势,将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以履行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
四、华安财保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有关承诺
华安财保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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