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8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9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以电
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09:30 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文件已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因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较多,《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披露时尚未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
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目前上述事项均已确定,公司据此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形成《深圳市
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唐佛南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唐晓琳女士的近亲属,董事胡祖敏先生、董事王志波先生、董事
贺依朦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余 7 名非
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唐佛南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唐晓琳女士的近亲属,董事胡祖敏先生、董事王志波先生、董事
贺依朦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余 7 名非
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唐佛南先生的近亲属唐晓琳女
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唐晓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唐佛南先生系父女关系。唐晓琳女士
作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在公司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唐晓琳女士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唐佛南先生为唐晓琳女士的
近亲属,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余 10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
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唐佛南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唐晓琳女士的近亲属,董事胡祖敏先生、董事王志波先生、董事
贺依朦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余 7 名非
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