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 券 简 称 : 15 藏 城 投
债 券 代 码 : 122491
发行总额:人民币 9 亿元
上 市 时 间 : 2 0 1 5 年 11 月 11 日
上 市 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藏城投”、“公司”或“发行人”)董事会成
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次债券仅限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
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综合评定,西藏
城投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的净资产为 254,968.26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4.84%(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报表口径为 42.73%);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319.17 万元(2012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数),预计不少于本次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期债券仅限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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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bet Urban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Co.,LTD
二、发行人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 75 号 2 楼
办公地址:(拉萨总部)西藏拉萨城关区金珠西路 75 号
(上海)上海市天目中路 380 号北方大厦 23 楼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729,213,663 元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朱贤麟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对矿业、金融、实业的投资;(不具体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建材
销售;建筑工程咨询。(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根据 2011 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
准和中国证监会 2012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K70 房地产
业”。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开发。
(三)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1、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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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西藏自治
区人民政府以藏政复〔1996〕14 号文批准,由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
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西藏公司、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
司和西藏自治区包装进出口公司共同发起,金珠集团下属的北京西藏北斗星图片总社
和其下属企业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进出口业务部净资产及相关业务,作为
股份制改组的主体并作为金珠集团的投入,于 1996 年 10 月 25 日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11 月 8 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6〕218 号文批准,
股票于上交所发行上市,总股本为 5,180.00 万股。
2、发行人上市后股本及股权变动情况
(1)1997 年实施分红送股
1997 年 6 月,公司实施将实际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1.6 股红股方案,
总股本增至 6,008.80 万股。
(2)1997 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97 年 8 月,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4 股方案,总股本
增至 8,412.32 万股。
(3)1998 年实施配售
1998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72 号文件核准,公司实施配股方案,
向全体股东配售 480 万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 30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
配售 450 万股,总股本增至 8,892.32 万股。
(4)2001 年实施配售
2001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71 号文件批准,公司实施每 10
股配售 3 股方案,总股本增至 9,758.12 万股。
(5)2001 年实施送股
2001 年 6 月,公司实施每 10 股送 2 股方案,总股本增至 11,709.74 万股。
(6)2002 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2 年 6 月和 2002 年 10 月实施了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比例分别为 10:
1 和 10:4,两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8,033.01 万股。
(7)2002 年股权转让
2002 年 1 月 28 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函〔2002〕5 号文及 2003 年 1 月 19
日财政部财企〔2003〕14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发起人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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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34.97%国有法人股,转让后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