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行人”、“福能股份”、“公
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
收到贵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员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
“函”),该函提到:“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包括七个风电场项目,上述项目所需
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现就该函中提及的相
关问题回复并披露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27 亿元,其中将使用 22 亿元投资风电
场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额
1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 48,91423,200
2 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43,19430,400
3 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46,90134,900
4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 45,84537,000
5 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40,07132,500
6 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30,05319,500
7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 47,25942,500
合 计 220,000
一、七个风电场项目土地使用权办理进度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14〕53 号),风电场项目系须
经政府部门核准的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述七个风电场项目土地使用权办
理进度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
1、2014 年 5 月 16 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莆国土资预[2014]16 号),确认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
地供地政策,拟同意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2014 年 10 月 28 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4]203 号)
核准同意建设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
3、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正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
地征收手续。
(二)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
1、2013 年 11 月 11 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漳国土资预[2013]012 号),确认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拟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2013 年 11 月 21 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3]82 号)核
准同意建设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
3、2015 年 7 月 30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新
村风电场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530 号);
4、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正在办理签订国有土地出让
合同。
(三)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
1、2014 年 5 月 16 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莆国土资预[2014]28 号),确认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
供地政策,拟同意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2015 年 3 月 27 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53 号)核
准同意建设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
3、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正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
征收手续。
(四)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
1、2013 年 11 月 11 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漳国土资预[2013]011 号),确认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拟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2013 年 11 月 21 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3]80 号)核
准同意建设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
3、2015 年 8 月 7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新厝
风电场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572 号);
4、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正在办理签订国有土地出让
合同。
(五)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
1、2013 年 11 月 12 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漳国土资预[2013]013 号),确认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拟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2013 年 11 月 21 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3]81 号)核
准同意建设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
3、2015 年 8 月 12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港
尾风电场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577 号);
4、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正在办理签订国有土地出让
合同。
(六)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
1、2012 年 2 月 16 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莆国土资[2012]预 3 号),确认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
供地政策,拟同意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