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2015 年 11 月 5 日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3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13 日(周五)上午 9: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公布参加股东大会股东人数及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
3、《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的提问。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六、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股东大会现场发言须知
1、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
发言的人数一般以 10 人为限,超过 10 人时,有权发言者和发言顺
序抽签决定。
2、登记发言者在 10 人以内,则先登记者先发言;有股东要求发
言的,会前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席许可,始得发言。
有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主席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之
后,即席或在指定发言席发言。
3、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席指定发言者。
4、每位股东发言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首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
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议案之一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人数拟增加两人,由 13
人增加到 15 人。同时,鉴于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对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
款进行的修改完善尚未备案,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
下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会人数不足 6 人时; (一) 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董事总数 2/3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1/3 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的股东请求时; 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人。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每届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每届董事
会任期为三年。会任期为三年。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一条: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
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
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
他方式。他方式。
(三)利润分配间隔: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对于股票股利,公
利润分配,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进行中期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