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11 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 2015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额度√
的议案
2 关于 2015 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刊登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55 号、2015-056 号、2015-057 号)。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
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600057象屿股份2015/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廖杰、赖晓娟,电话:0592-5603397,传真:
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