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证券简称:恒生电子编号: 2015-06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关联法人云汉投资共同投资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3 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为了进一步
拓展金融软件开发业务的发展,也为了进一步落实员工“创新业务子公司”持股计
划,现提议公司和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云汉投资”)
共同参与设立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
称“联交运公司”)。
联交运公司注册资金拟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恒生电子本次投资额为 90 万
元人民币。云汉投资系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云汉投资出资 60 万元人民币,公
司和云汉投资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系。
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高新区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
司,其中关联自然人彭政纲、刘曙峰等 11 名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其股份份额。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由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主导并牵头成立的一
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经江西省金融办批准设立的各交易平台。
公司拟注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商务区。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联交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元) (%)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5025 货币
江西融富科技有限公司 25025 货币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0 9 货币
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 6 货币
深圳市未来之星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250 25 货币
杭州宜度控股有限公司 100 10 货币
合计1000 100货币
2、各方均以现金同股同权出资,一次性实缴。
3、联交运公司董事会由 5 人组成,恒生电子有权推选 1 名董事。
4、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按时足额出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
支付出资额的 0.5‰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一个月仍未出资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
议。
5、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
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联交运公司设立后,将借助恒生电子的技术实力及开发的平台系统开展各项
业务,通过本次投资,可以使公司业务产品快速占领相应区域交易所市场,形成
相关的示范效应。本次关联交易也符合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制度。
本次共同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最近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恒
生电子出资 59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870 万元,详见 2014-046 号公告。
2、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浙江三潭金融信息服务股份公司(筹),其
中恒生电子出资 1087.5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725 万元,详见 2014-069 号公
告。
3、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意向投资上海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详见
2014-072 号公告。
4、云汉投资受让恒生电子转让的杭州恒生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00%股
权,
交易金额 4,606,857.82 元人民币,详见 2014-079 号公告。
5、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第二次共同投资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其中恒生电子合计总出资 120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4400 万元,详见
2015-009 号公告。
6、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恒生云融网络有限公司(筹),其中恒
生电子出资 36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1000 万元,详见 2015-010 号公告。
7、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深圳开拓者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
出资 72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4800 万元,详见 2015-011 号公告。
8、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增资恒生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其中恒生电子
出资 2300 万元港币,云汉投资出资 600 万元港币,详见 2015-012 号公告。
9、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融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
资 425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2375 万元,详见 2015-025 号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 3 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
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
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业务发展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