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经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
二○一五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
以及更好地实行激励机制,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
贡献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金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调节激励
作用,公司设立董事会基金。
第二章 董事会基金提取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基金以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0.2‰提取,并在当
年的管理费用中列支,纳入财务预算方案管理。
第三条 公司上一年度尚未使用的基金余额及利息结转至下一
年的基金账户,做增加基金额处理。若增加后的基金总额已经达到人
民币3000万元,则当年不再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提取基金;若增
加后的基金总额尚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则可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
规定提取基金,但当年董事会基金的总额仍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第三章董事会基金用途
第四条 董事会基金主要用于以下事项: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所需经费;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需费用;
3.公司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和独立董事的津贴;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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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科研人员及其他
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专项奖励;
6.以董事会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说明会、推介会、路演等活动经费;
7.公司信息披露费用;
8.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 董事会基金实施办法
第五条 董事会基金具体实施办法
1. 公司董事、监事的奖励方案,由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发放。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科研人员及其他对公司作出突
出贡献的人员奖励方案由董事长提议,报董事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
执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以下人员的奖励方案由总裁提议,报董事长
办公会审核,董事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发放;
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需费用,由公司董
事会秘书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4. 公司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和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按相关权限
审批后直接列入董事会基金预算,由财务部门执行发放;
5. 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其他事项,由三名以上的董
事联合提出议案,由董事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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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所需经费,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7. 以董事会或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的学习、培训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长
批准。
8. 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所需相关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预
算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9. 上述奖励、津贴的补助金额,原则上每年度不允许超过 500
万元。
第五章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第六条 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1.董事会基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管理,分管财务副总裁进行
监督、审核,各项支出报董事长审批。
2.董事会基金提取后,设立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
3.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每年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并向公司
监事会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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