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399证 券简 称:新 华 龙公告 编 号: 2015-053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9 月 17 日,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秦丽婧女士通知,秦丽婧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秦丽婧女士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平均 8.48
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股份 2,000,058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4%。
本次增持前,秦丽婧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7,928,000 股,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份的 5.59%;
本次增持后,秦丽婧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9,928,058 股,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份的 5.9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秦丽婧女士将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资本市场情况,适时考虑增持
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秦丽婧女士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秦丽婧女士所增
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