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所讨论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详细查阅了公司董事候选人赵磊先生、王森先生、綦建虹先生、姬兴
慧先生、高海涛先生、郝文彦先生的履历、学历及有关任职情况,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经审阅赵磊先生、王森先生、綦建虹先生、
姬兴慧先生、高海涛先生、郝文彦先生等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
二、本次董事会对 6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三、经了解,公司 6 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结论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意见,将上述 6 名董事候选人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彭和平 徐晓昀 王玉龙
201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