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或“公司”)于近
日与老挝公司Investment and Hydropower Consultant Sole Co.,Ltd.(以下简
称“IHC”)在ElectricitéDu Laos即老挝国家电力公司的见证下,签署了《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内容详见如下:
一、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vestment and Hydropower Consultant Sole Co.,Ltd.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基普
注册地址:Phonpapao village, Sisattanak district Vientiane capital
注册编码:511/ER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公司分别位于中国江苏省常熟市及老挝万象,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
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鉴于风范股份有意向开发老挝水电站项目,为老挝电力市场不断增加的用电
需求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根据老挝国家电力公司的规划,风范股份将对
NN(南高)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完成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本协议提到的其他相关必要研究报告,该项目位于老挝东北部,概
念设计总装机为 240MW。鉴于老挝当地公司 IHC 拥有丰富的水电站项目经验,风
范股份同意与其合作完成项目可研等工作,IHC 同意接受并履行本协议条款规定
的相关义务。在项目可研取得老挝政府批准后,IHC 将协助风范股份同老挝国家
电力公司签署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委托:
风范股份明确 IHC 为唯一的受托方,公司将不会寻找其他合作伙伴。IHC 将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按照国际公认标准以及老挝电力技术标准,完成预可研和可研报告。
2、按照老挝相关准则,根据项目开发的规模和影响,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或
初始环境检测,以及社会影响评估。
3、为可研报告或环境影响评估进行必要的现场考察并确定现场。
4、特别关注对下游流域的最优化方案,用最低的环境和社会经济成本实现
下游影响最小化。
(二)协议的约束力:
为避免疑义,本协议条款对协议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三)风范股份的义务:
1、为开发本项目,负责协助作为借款方的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寻找融资模式。
2、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风范股份将分期支付 IHC 前期工作款共计美元 1,900
万元。
(四)IHC 义务:
1、在委托期内,利用自有专业人员和渠道,完成本协议委托,并将所有必
要文件交给风范股份。
2、确保在委托期内,取得委托中多列出的所有必要文件的老挝政府许可。
3、对在老挝执行相关工作的风范股份员工提供必要的协助。
4、如果风范股份不能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在约定的 18 个月内签订工程总承
包合同,将归还风范股份美元 1,900 万元,并给予一定补偿。
(五)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老挝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按照现行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UNCITRAL)申请仲裁。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指引下,本协议旨在抓住老挝国家电力发展建
设机遇,凭借公司已取得的对外承包工程资质,为公司开拓国际业务,构筑国际
业务平台,多元化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一旦具体项
目合同签署,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揭示
本协议属工程总承包合同前期合作协议,是否正式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项目推进,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