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2015 年 8 月 11 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或“上市公
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该议案,中安消拟通过其子公司香港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中安消”)以港币 25,020 万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向卫安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位于香港九龙红磡鹤园东街三号的卫安中心部分房地产,具体范围包括卫安
中心二楼(1st Floor)(包括附属平台 Flat Roof)、一楼 1 号单位(G/F))、一楼停
车场 L1、L4、L7、L9、L10 五个货车车位、地下一层(UB)、地下二层(LB)停车
场 P10、P11、P12 和 P13 四个小型车车位;其中卫安中心二楼实用面积 2422.25
平方米,附属平台 165 平方米,一楼 1 号单位实用面积 285.02 平方米,地下一
层实用面积 2224.43 平方米。标的房产设施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物业编号 面积(㎡)或数量(个)
1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二楼(1stFloor) 2422.25 ㎡
B3955130
2 卫安集团二楼附属平台165 ㎡
3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一楼 1 号商铺B3955247285.02 ㎡
4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地下一层(UB) A4618642 2224.43 ㎡
5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一楼停车场 L1B39552031个
6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一楼停车场 L4A46189751个
7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一楼停车场 L7A46189841个
8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一楼停车场 L9A46190041个
9 卫安集团卫安中心一楼停车场 L10 A46186901个
卫安中心地下二层(LB)停车
10卫安集团 A46187071个
场 P10
11卫安集团卫安中心地下二层(LB)停车 A46187191个
场 P11
卫安中心地下二层(LB)停车
12卫安集团A4618721 1个
场 P12
卫安中心地下二层(LB)停车
13卫安集团C0866190 1个
场 P13
作为2014年度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交易的主要内容、程序、
对上市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的资产购买,
属于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系参考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德正信国际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
2.502亿港元,与2015年1月2日卫安有限公司将房产转让给卫安集团时的交易价
格一致,定价合理。
3、本次交易的房产质量良好,不存在权属争议、未发生司法查封等权利负
担,且不影响经营使用。本次交易的房产为上市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卫安有限公司
目前运营所租用的房产,通过本次房产购买,有利于提高卫安有限公司运营的保
密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可以稳定公司客户,增强客户信任度和员工忠诚度,
有利于卫安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己由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持续督导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轩壁:
俞新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