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1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15-03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
通知已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团”)签署《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
议》(“华能集团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与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系人进行
华能集团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同意华能集团框架协议之补充协
议下对有关交易金额的预计。授权刘国跃董事根据实际情况对华能集团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华能集团达成一致后签署该协议及采取适
当行动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2. 同意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授权刘国跃董事根据实际情况对日常关
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华能集团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是按下
列原则签订的:(1)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2)按一般商业条款(按公
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可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方之条款);和(3)按公平合理
之条款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之利益。
本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公告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曹培玺、郭珺明、刘国跃、
李世棋、黄坚、范夏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1
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请见本公告附件。
以上决议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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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就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准备的相
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振生、张守文、岳衡、耿建新、夏清
2015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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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就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准备的相
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认为(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2)该等交易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振生、张守文、岳衡、耿建新、夏清
2015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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