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5
公司债代码:122223 公司债简称:12 电气 01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 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漕宝路 509 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 B 楼 3 楼兴园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议案名称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 √
对美国高斯国际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债转股的议案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727 上海电气 2015/8/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15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509 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 A 楼 3 楼 3
号会议室;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
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
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
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 2)
及相关文件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
-34695780。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
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
寄:中国上海市钦江路 212 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