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公告编号:2015-057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
投资的价值,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
51 号)的要求,上述主体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职务 增持期间 增持前持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 增持后占公司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1 丁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7 月 15 日 4710000030000 4713000029.45625
人、董事长、总经理
2 丁韫潞 董事、副总经理 7 月 15 日 15600000 82000 156820009.80125
3 周学军董事7 月 15 日 570000016500 57165003.5728125
4 王新华董事7 月 15 日 5700000500057050003.565625
5 唐文奇董事7 月 15 日 5700000900057090003.568125
二、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是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
识所做出的决定。上述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与本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
发展。
上述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
司股票所需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上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诺力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
增持计划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的计划,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万股的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本次增持的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