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中安消公告编号:2015-093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出席会
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吴志明先生、董事于东先生,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独立
董事郝军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副董事长周侠先
生,董事邱忠成先生因公不能亲自参加,分别委托董事吴巧民先生、董事于东先
生代为出席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