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现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锦霞穆涛 朱秀娟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