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证券简称:兰太实业公告编号:(临)2015-024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兰
太”)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内蒙古兰太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持有江西兰太49%
股权,本次为其担保金额不超过5,09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
前公司已对江西兰太提供担保余额为14,88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概述
为支持公司重要参股企业江西兰太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其持
续、稳定发展,江西兰太拟通过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取得融资
款10,400万元,租赁期四年,江西兰太股东双方按照所持股比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公司持有江西兰太49%的股比计算,公司本次
为江西兰太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为5,096万元。
在上述担保及上述担保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
范围内,决定和审批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
件。
该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镇朝鸡山
法定代表人:唐勤根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经营范围:氯酸钠、双氧水产品的生产、销售 ;进出口经营权。
截止2014年12月底,江西兰太资产总额 4.76亿元,银行贷款总
额1.488亿元,负债总额3.77亿元,营业收入2.27亿元。截止2015年3
月底,江西兰太资产总额4.65 亿元,银行贷款总额1.488亿元,负债
总额3.73亿元,营业收入0.55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种类及金额:公司拟将为江西兰太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履
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5,096万元。
担保方式:本公司按照所持股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年产5万吨氯酸钠、15万吨双氧水项目属于江西省招商
引资项目且氯酸钠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广东、广西等南方地区具有明
显的运输成本优势,现生产经营运行正常,产品质量及消耗在同行业
处于领先地位。江西兰太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公司在经营、财务
等方面对其有重要影响,为支持江西兰太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其持
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全面了解江西兰太的经营状况后,同意
为其提供5,096万元融资担保,担保期四年。本公司按照所持股比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
司按所持股权比例为江西兰太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缓解其
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该决议表决程
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重
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5亿元
(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